今天參加了國中同學的喜宴,離開前他跟我說改天再聊,殊不知結婚就像一種主權宣示,身為他的女性友人,從接到帖子那一刻起,心裡就該有了自覺:以後不能說約就約(明明一年才見一次面),畢竟他是有家庭的人了(講得好像我是他勾勾纏的前女友一樣)。

 

男女之間究竟有沒有純友誼,一直是兩性關係經常被探討的問題,我不知道問題的答案,但我可以確定的是,當其中一方結婚以後,友誼的維繫方式勢必得有所改變。當哥兒們有了女朋友之後,他頂多只是沒空理妳,但結婚後,如果聯絡太頻繁恐怕就有瓜田李下的嫌疑。像是剛突然想到一件往事,之前準備高中聯考時,因為國中同學老是在打混,他叔叔的小孩剛好出生不久,所以就恐嚇他:如果考不上學校,就在家帶孩子好了。事隔多年,他叔叔的兩個孩子,已經上高中了,而他也在今晚組織了自己的家庭。很想跟他分享這件事,但回頭想想,晚上11點多,在人家的新婚之夜,不管是傳簡訊還是打電話,未免太白目。

 

喜宴上碰面的,除了一年見一次的國中同學--新郎本尊,另一個則是帶著女友甜蜜出席的難友。3年前的一個星期六晚上,他突然打電話找我聊天,之前已經稍微聽說他和女友的事,在我對他的愛情判了死刑以後,又苟延殘喘了半年,雖然電話裡他表現得很鎮定,但我還感覺事有蹊蹺,忍不住開口問他:你女朋友呢?他說分手了,就在今天。我們聊了很多分手時的心情(但事實上,大部分時間是我在講,哈哈),掛掉電話時才晚上8點多,夜還很漫長。

 

難友的兄弟們,不是遠在大陸工作,就是在外地唸書,我只好充當他的短期哥兒們。剛好也跟男友分手的我,成為最好約的咖,每到周末,我們一定相約吃飯,做一些連另一半可能都不願意陪我們去做的蠢事。例如,星期五晚上,我突然很想吃西班牙海鮮飯,立刻約他隔天去關渡的水鳥92吃西班牙海鮮飯。如果是男朋友,恐怕都沒這麼百依百順,但我們早上約在新埔捷運站,餓著肚子大老遠跑到關渡,只是為了滿足我的口腹之慾。

 

我們也曾在花季一起跑去陽明山採海芋,有男友有車的時候,壓根兒不會想從事這種趕流行的戶外活動,但在失戀時,就是會想做一些跟風的事,好像在證明自己也是紮紮實實活著,沒有因為感情不順損失了什麼事,生活一樣很多彩多姿。值得一提的是,我們是搭公車上陽明山的,從北投捷運站搭車,足足站了一個小時,才到了海芋花田。當時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:以前有車坐的時候,連坐在車裡塞著都不願意,現在居然跑來受這種罪,重點還是站在人擠人的公車小巴裡。下山就更可怕了,永遠塞滿人的小巴,根本沒有容得下我們的空間,我們一直等到天黑,終於得到了門口的位置,到了士林夜市,我們累得只能啃食眼前的食物,再也沒有多餘的力氣說話。

 

最妙的是,我們還曾經一起到日本旅行。當時因為參加Media Tour的最後一站在大阪,於是提議他到大阪來找我,而我在大阪多留5天。不知道喜歡名勝古蹟是不是男生的天性,他想去的那些景點,我可是一點興趣也沒有,於是我們白天的時候就分道揚鑣,到了晚上再一起吃晚餐,我們一起在日本旅行,卻各自用自己的方式流浪。

 

從日本回來後,我們逐漸步上正常的軌道,他的周末開始一個人出去玩,跟同事出去玩,跟女朋友出去玩,我們又回到一年見一次面的頻率。今天和他的女友是第一次見面,感覺起來很開朗大方,兩人還決定,如果風雨不大,要從西華一起散步到SOGO附近的女友家。

 

好吧,我這短期哥兒們的任務也算正式終結了,結婚的結婚,有女友的有女友,我也要去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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