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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結婚打算的女同事,最近很積極在打聽別人對於夫妻財產分配和權利義務的看法。
中午吃飯的時候,她突然問我:「妳覺得婚後的生活開銷誰要出?」

「把薪水分成3份,各拿出1/3作家用、1/3投資,剩下1/3各自花用,誰也別管誰,」
我回答。共同基金,是我為了保有可以任性花用、不被碎唸的1/3,所做出的妥協。

我的回答,讓同事愣住,她一直理所當然認為,婚後的開銷要由男方來出,
所有的錢都要歸她管,而她賺的錢還是她的。「我問了很多朋友(當然都是女生),
結婚或未婚的,都說是男生要出,只有妳的答案不一樣,」她很狐疑地說。
其實,我也挺納悶的,都要共組家庭了,各盡一份心力很應該啊。
她接著說:「如果房子登記在我名下,我可以接受各付一半的房貸。」

然後,她又問我,有沒有算過以前的男朋友,一個月在我身上花多少錢?
我皺著眉頭想了很久,除了飯錢,我好像很少開口跟他要過什麼。
「他每個月花最多錢在車子上吧!」

回想自己收過的貴重禮物,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鎮金店的手鍊。
為了買我的生日禮物,他跑遍東區所有金飾店,花了六千多塊買下那條金鍊子,
還是社會新鮮人的我雖然開心,還是忍不住直說他浪費。
我跟同事說,最讓我窩心的禮物是耳機一副,因為他知道我上班的時候沒有耳機可聽
音樂,在我生日那天,收到這樣的禮物,我感覺很貼心。

「啊,沒想到妳這麼好打發!」同事顯然很失望,被歸為狠角色的我,
不但在情感上好打發,就連物質上都很好打發。
當時沒想到,我現在用的這台NB也是男友出的錢,
只想起收過最貴的禮物是剛上市的8310手機一支,跟同事比起來,我是個徹底的遜腳。

她雖然沒說什麼,但我可以從她眼中感受到,她在心裡連連搖頭說:
「妹子啊,妳這樣是不行的,精神上被吃定就算了,就連要禮物都不會。」

她接著問我吃飯,平均一餐花多少?因為有個朋友說要拿1500塊出來請她喝下午茶,
但她一個人吃一頓Lowry’s brunch就要1500了,「1500能吃什麼?」
這回換我傻眼了,我瞪大眼望著她好久都說不出話來。
前幾天,我看報導,日本球星中田英壽來台灣,在太和殿吃了1萬5,
我已經覺得不可思議了(不知道有幾個人去吃,無法判斷,只想著應該點了很多菜吧),
殊不知我眼前也有一位花大錢吃飯不眨眼的人。

我很努力地回想,想到的都是龍門水餃、Cello、師大夜市牛魔王這類便宜貨,
「我們後來回歸家庭路線,」我後來下了這個註解,只能說我的日子真的過得很平淡,
「最貴的大概三、五百塊吧。」

她有個比她更像肥羊的男朋友,認為只要錢能打發的事都好說,
從基隆直接坐計程車到中正機場不心痛,「我想知道是不是我的消費觀有偏差,」
她說,習慣男友的消費觀,她好像有點難以接受「由奢入儉」。

我才悶吧,情場裡打滾了這麼多年,居然還停滯在很好打發的階段,怎麼會這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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